南卡罗来纳州 SaaS 需要缴纳销售税吗?
**简要回答:**客户付费访问供应商网站,并使用网站上托管的软件时,南卡罗来纳州通常征收销售及使用税。州税务厅将这类应用服务提供商(ASP)交易视为应税通信服务,也在其税务手册中将 ASP 与软件即服务(SaaS)联系起来。南卡罗来纳州的州销售税率为 **6%**;适用地点可能另有地方税。
为什么 SaaS 会被归为通信服务?
南卡罗来纳州的税法对“有形个人财产”的定义包括某些依法应税的服务和无形项目,其中包括通信服务。不过,这一定义本身并不意味着所有在线产品都应税。判断 SaaS 时,还需要看客户支付费用取得的具体内容。
在《收入裁定 #03-5》中,州税务厅讨论了这样一种交易:客户进入应用服务提供商的网站,并使用该网站上的软件。税务厅认为,这类收费类似于数据库访问传输服务,因此属于应税通信服务。其《2025 年销售及使用税手册》继续将应用服务提供商列在应税数据库访问传输服务的例子中,并明确提到 ASP 也称为 SaaS。
为什么“在线交付”有时又不征税?
使用供应商托管的软件与购买一份通过电子方式交付的软件,在该裁定中是两种不同的交易。
如果客户付费在供应商的网站上持续访问和使用软件,裁定将 ASP 收费认定为应税。相反,如果客户购买的软件完全从远程位置以电子方式交付,且软件没有任何部分通过磁盘等实体介质交付,该裁定认为独立的软件销售不征收销售及使用税。
例如,企业每月付费登录供应商的平台,并在平台上运行应用程序,符合裁定讨论的 ASP 模式。另一笔交易中,企业购买软件,供应商将软件完全以电子方式传送给企业,且不提供实体副本,则需要按电子交付软件的规则判断。两笔交易都使用互联网,但客户购买的内容并不相同。
数据处理服务与 SaaS 有什么区别?
南卡罗来纳州法律还规定,符合定义的数据处理收费不适用相关销售及使用税。裁定解释,数据处理涉及操作客户提供的信息,例如计算、整理、存储或检索。但在该裁定所审查的 ASP 交易中,税务厅认为供应商收取的是访问和使用其网站软件的费用,并非符合该规定的数据处理收费。
这一区别取决于实际服务内容。仅在营销页面写上“数据处理”“云平台”或“SaaS”,不足以确定税务结果。对于同时提供软件访问、数据处理和其他服务的产品,应核对合同、产品功能及收费项目。
销售方应如何检查账单?
可从三个问题入手:
- 客户是在供应商网站上使用软件,还是收到一份以电子方式交付的软件?
- 套餐是否包括实体介质、硬件或其他单独收费的项目?
- 发票和合同能否清楚说明每项收费对应的产品或服务?
南卡罗来纳州税务厅的销售税说明列出 6% 州税率,并提示部分地区征收地方税。确定交易属于应税 SaaS 后,销售方仍需核对适用地点、税率及自身的收税义务。
**资料来源:**南卡罗来纳州税务厅:《收入裁定 #03-5》、《2025 年销售及使用税手册》及销售税说明。